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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老大耍流氓 创业者该怎么办?

[来源:] 2012-11-09 09:57:31 编辑:e度观察 点击:

20世纪90年代初,密歇根大学两位心理学家(多夫科恩、理查德.尼斯贝特)做了一个“荣耀文化”的实验。实验在密歇根大学社会科学教学楼地下室进行。他们招集了一群青年人在里面做调查问卷,然后让他们自己挨个把问卷放到走廊

20世纪90年代初,密歇根大学两位心理学家(多夫科恩、理查德.尼斯贝特)做了一个“荣耀文化”的实验。实验在密歇根大学社会科学教学楼地下室进行。他们招集了一群青年人在里面做调查问卷,然后让他们自己挨个把问卷放到走廊尽头,然后再回到教室,对,就这么简单。



 【本文作者】Domarketing内容贡献者      李清乐@e度观察
就在这时,一个人(实验的策划者之一)从他们身边走过,并抽出档案柜的一个抽屉,于是原本狭窄的走廊变得更加狭窄。这时,一个年青男子很生气地要将抽屉按回去,策划者马上“砰”地一下把抽屉关上并用肩膀挤开了这个青年人,然后用低沉但很清楚的声音说:“混蛋!”
 
事后,实验发起人和被侮辱的年青人握手,发现他比以前更用力,并取得他的唾液样本,研究发现与之前相比样本相比,皮质醇的睾酮激素水平明显上升---皮质醇即带有侵略性的荷尔蒙。结果证明,当一个人荣誉或利益受到侵犯时,这个人就会自然惊醒、愤怒,并直接导致“反侵略”意识的加强。
 
往往在这种“侵略性荷尔蒙”受到刺激后会不断上升,并超出自我控制意识的情况下会发生“战争”。2010年,腾讯和360被这种“侵略性荷尔蒙”持续上升刺激下,爆发了“3Q大战”。而就前段时间,奇虎和腾讯各自一诉状纸,预示又要“重燃战火”。众多事实已经证明,此战再所难免。那又是什么又刺激了他们各自的“侵略性荷尔蒙”呢?
 
表面上,各起状纸,要求索赔,只是为在名誉和形象上取得广大用户的认可,在竞争中获得主动权;但实质互掐、互限,不过是为主导市场源头资源(用户),占据战略上的优势地位。此等“战役”,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一方面,正是在市场的诱利驱使;另一方面,来自对手野心膨胀,形式所逼。其“侵略性荷尔蒙”持续上升,“战火复燃”也是情理之中。
 
五十步,笑百步
 
似乎此次“3Q大战”的战火重燃,有一句话形容这场“战役”很贴切,“3Q大战,就是流氓对恶霸!”双方的矛头直指无非是“非正当竞争”“滥用市场主导地位”。笔者看来真是“五十步,笑百步”罢。
 
如果要说各自是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伸张正义话,那么不妨我们来简单看看各自的“光辉历史”。
 
2月份UC浏览器公开指责QQ手机浏览器存在抄袭和在市场份额上造假嫌疑,并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3月,即时通讯厂商IMO指责腾讯QQ企业版抄袭。4月,网易向苹果APP Store投诉腾讯新闻客户端抄袭网易新闻客户端等。
 
奇虎360虽然以打流氓软件起家,但自己也不少耍流氓。众所周知,周鸿祎在做360之前做了流氓软件3721,后卖给了雅虎成为“雅虎助手”,做360起家时就把3721干掉,因此惹毛了马云;之后和瑞星口水仗、金山口水仗、跟卡巴斯基分裂、强卸可牛等。
 
这些足以证明此战打着“伸张行业正义”旗号背后,其行径也是半斤八两。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
 
一方面,腾讯一直以来的保守(模仿)政策---跟进反超,只因为它有着庞大的用户基础,一个捆绑就能搞定。正如,微软做IE浏览器用捆绑干掉了网景Netscape,google一个在线免费服务捆绑的Docs搞得微软Office也不好受。
 
另一方面,奇虎的激进好斗的作风早早暴露了勃勃野心,从改变“游戏规则”免费开放杀毒软件,基本上颠覆了一个杀毒软件行业,同行必然恨之入骨;再到360浏览器、360桌面、搜索,称得上在PC和互联网中无孔不入。
 
所以,各自的市场地位收到对手压制和威胁,不能不急。
 
类似的,回看近期,网易起诉腾讯新闻移动客户端抄袭、大众点评揭发网易饭饭移动客户端抄袭,就连蘑菇街也叫嚣美丽说。事实真的如此简单?我们还有待考证。单从公关的角度来看,对此,我们应该司空见惯。
 
谁是赢家?
 
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中国这样的争议有什么意义?应不应该频繁?
 
其实在美国,AT&T、IBM、微软、包括苹果,都被反垄断起诉过,也有过相互拆台,不过在反垄断起诉的案例多是国家立案调查(除了微软在小布什上台后有好过点,其它基本上都被要求分拆)。
 
根本上是由商业逻辑和竞争环境所决定。中国互联正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竞争环境---丛林法则明显,马太效应突出。本身国家反垄断相关法律不完善,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又飞速发展与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造成了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容易钻法律的空子。所以,掐架、口水战只是其缩影。
 
回看2010年的3Q大战后,2011年奇虎360赴美IPO赢得头彩,也算得上“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其实没有最终的赢家。那为什么本文标题又赞成这样的战争?这不矛盾吗?
 
不矛盾,说这一次是口水战、公关战也好,起码没用通过挟持用户来对抗,也从背后的暗箱操作搬到了台前,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来进行,公开透明,这都算得上进步。换个角度和心态,亦可以看到几个有利方面:
 
1、优化行业竞争环境,暴露了行业弊端;

2、中小创业者,在行业巨头互掐互限中,相对有了更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

3、用户角度,通过第一次3Q大战挟持用户遭到痛斥的前车之鉴,相信以后行业巨头打架再也不敢侵犯用户利益,战术的根本出发点也将是从用户出发,给用户创造更多价值。

4、暴露行业法律法规的滞后,促使立法机关加强立法,完善市场秩序。

5、招架双方通过此类争议,应该觉醒,明确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提高用户质量、产品创新上才是硬道理!
 
纵然,此次3Q大战是一场闹剧,但通过法律手段来权衡,总比之前类似“傅盛VS周鸿祎”的个人恩怨抑或挟持用户对干,要意义和价值的多吧?
 
思考:行业老大要耍流氓,中小创业者该怎么办?
 
从内在出发,中小创业中最好走差异化路线,避免与行业老大迎头抨击,在不断创新保障自己产品的独特性的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外部因素,一己之力微薄,中小创业者可自发组成产业发展保护联盟,集众人之力用正当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反省,各行业大佬们应该遵循“70-20-10定律”,做到真开放,即留给创业者生存的空间,又鞭策自己加强创新,赢得美誉。同时,我们企盼行业良性竞争,呼吁像谷歌那样“不作恶”的心态能够扩散到整个互联网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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