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360“闹剧”再起
[来源:搜狐IT] 2011-11-07 09:38:00 编辑: 吴迪 点击: 次
操着一口南方腔调的陈勇,手握话筒站在投影大幕之下,语速极快。尽管屏幕上资料详尽,但陈勇从不回头,因为将要“演讲”的内容他早已倒背如流。昨日是“3Q”大战一周年,这位金山网络的副总裁又站在了“控诉”竞争对手360的第一线。在他的身前,傅盛、张宏江两位金山大佬不苟言笑。
陈勇演讲内容直指竞争对手360。原来,一周之内,360再次通过用户拦截、卸载金山毒霸安装、优化金山卫士启动项等方式,向金山发起新一轮攻势。
金山:罚金低 360有恃无恐
10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终审判决,认定360引导用户卸载金山网盾,攻击金山毒霸等行为构成侵权,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金山30万元损失费用,并连续7天在360官方网站首页刊登说明,以消除对金山网盾的负面影响。
9天之后,360杀毒官网首页上线V3.0.0.2093J版本。当晚,用户在安装新版360杀毒软件后,会出现这样的弹框提示,“以下安全软件可能和360杀毒冲突”,随即默认卸载已安装的安全软件。
又过了2天,用户正常安装金山毒霸时,360安全卫士会弹窗拦截,并默认阻止用户安装金山毒霸。
金山方面表示,360多次因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判败诉,但个案赔偿数额却鲜有超过50万元。仰仗低廉的败诉赔付成本,恶意打击同业创新和抢夺市场份额,使360市场份额得以急剧扩张,年收入也在以千万美元的量级迅速增长。
尽管言辞激烈,但陈勇对如何反击却语焉不详。他坦言,眼前金山也面临两难的局面,如果继续走维权的道路,其结果是经历漫长的诉讼,获得小额赔偿,但是产品将在恶性竞争下不复存在。如果以暴制暴,和360在用户桌面上战斗,遭殃的是用户乃至整个行业。
新任金山软件(集团)CEO张宏江则呼吁,行业应该多一些合作,少一些纷争。
360:提示风险是国际惯例
金山约见媒体,选在一个小咖啡馆。但360很快得知,2个小时后,360方面便给出了书面回应。
360称国外知名杀毒软件如卡巴斯基、诺顿、迈克菲等,都会在安装时提示用户卸载或不要安装其它杀毒软件。360杀毒的提示规则,对国内外44款主要杀毒软件一视同仁,不单独针对任何一款杀毒软件,符合国际准则。
针对劝说用户只安装一款杀毒软件的质疑,360方面表示,在3.0之前的版本,360在发现用户电脑中的其它杀毒软件已开启实时防护时,会自动关闭自身的实时防护功能,以免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其它杀软的实时防护被木马绕过或防护过期、失效,而360的实时防护又未开启,用户就有可能遭到病毒木马的攻击。
因此,360杀毒3.0版默认开启了实时防护功能。考虑到与其它杀软的实时防护可能存在冲突,360杀毒3.0版会在安装过程中提示用户最好只安装一款杀毒软件,以免因为软件冲突而导致电脑出现问题。
在澄清的同时,360也不忘反击金山两句。
“金山毒霸也一样会要求用户卸载360杀毒、瑞星、诺顿等其它杀毒软件。”360回应称,金山公司一方面长期提示用户卸载其它杀毒软件,同时却向已安装了其它杀软的用户灌输“可以同时安装金山毒霸”,并且不向用户进行风险提示,“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
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以敢言著称的360“一哥”周鸿 ,对此事没有发表任何观点。
行业法缺位 道德成花瓶
本该发挥作用的商业道德,早已沦为花瓶。杀毒行业恶性竞争加剧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监管机制不畅。
目前,我国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部法律颁布于20年前,已经不能满足当下规范引导互联网企业有序竞争的需要。当前法律一方面缺乏对恶性竞争行为的诉前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对恶性竞争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清,罚则过轻,降低了违法成本。
《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已近一年时间,但这部行业新规却一直未出台。同时,行业协会也一直未能发挥监管作用,仅仅扮演调停纠纷的“和事老”角色,这在互联网多事之秋怕是远不够的。
360金山或触监管高压线
“3Q大战”过去已整整一年,然而相互攻击、指责乃至“封杀”之风,在互联网业内不仅没有停息,反而愈演愈烈。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上一次“调解”奇虎360和腾讯大战时,就曾明确要求两家互联网公司以用户合法权益为重,确保相关软件兼容和正常使用。今年7月,工信部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关注度最高的莫过于禁止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同行间恶斗”以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
规定中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观察人士指出,《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助于避免“3Q大战”的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将互联网业内的“恶斗”纳入法规监管内容,然而时隔一年,奇虎和金山却又一次踏入“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