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正在扼杀互联网创新精神
[来源:] 2012-10-08 16:10:53 编辑: 点击: 次
互联网是自由经济的产物。在自由竞争精神的推动下,中国已经成为互联网大国。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十多年来,目前已拥有超过4亿的网民,诞生了30家国内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但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形成垄断。近年来很多互联网企业争端的发生,告诉人们垄断行为已经出现,许多中国互联网行业参与者已经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者。
互联网发展经历了三次热潮,已经从自由竞争发展出垄断竞争,在某些相关市场上,已经出现寡头垄断现象。垄断比较集中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商务和第三方网上支付等四大领域。分别出现以腾讯、百度和淘宝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
互联网行业垄断对网络经济的侵害体现在对网络经济活动自由权和用户自由选择权的侵害。行业垄断干扰了公平竞争秩序,将本应统一、开放的互联网市场分割为彼此封闭、互不联系的条块结构,妨碍了自由开放、统一市场的形成,阻碍了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与完善的进程。
互联网行业垄断抑制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影响技术创新的持久性、降低行业技术创新意愿、加剧技术创新环境恶化。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成垄断罪魁
“用户锁定效应”与“赢者通吃效应”是互联网行业垄断形成与强化的两大机制。
互联网市场垄断的本质基本可以分为两方交易市场垄断与多方交易市场垄断。互联网行业垄断以多方交易市场垄断为主流。多方交易市场垄断的判定具有隐蔽性,即用免费市场上的垄断掩盖了收费市场上的垄断得利,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免费市场上的垄断,而忽略了收费市场。
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行为主要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体表现有捆绑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歧视性垄断。另外,互联网行业也出现了缔结垄断协议的垄断行为,如3Q大战中,金山、傲游、可牛、百度和搜狗联合宣布不兼容360安全软件。
2010年第三季度,腾讯在即时通讯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76.56%,在即时通讯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腾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主要为捆绑搭售(如腾讯QQ聊天软件)、拒绝交易与限定交易(如腾讯“二选一”)。
2010年第三季度,百度在搜索引擎市场上的市场份额达到72.3%,在搜索引擎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百度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主要为歧视性垄断(差别待遇,如百度搜索结果内外有别)。另外,百度的垄断行为还有缔结垄断协议。
2010年第三季度,阿里巴巴在B2B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4.39%,淘宝在C2C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94.71%,支付宝在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71%。阿里巴巴在B2B、C2C、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
互联网反垄断的三个特殊性
反垄断,并非是反大企业,也并非是限制企业规模,而是反对滥用垄断力量,鼓励竞争。加强反垄断的威慑力,促使垄断企业能够自律,减少滥用垄断力量的行为,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平的行业竞争秩序,保护交易公平和市场正义,维护用户权益,进而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增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全球竞争力,提高国家软实力。
反垄断重要的不是惩罚,而是发挥反垄断的威慑力,使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敢滥用垄断力量。互联网反垄断是个新事物,具有特殊性。具体而言,其特殊之处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是政治性。反垄断是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展开的,对市场进行干预和调控的措施,必然具有政治性的特点。
第二是复杂性。被反垄断调查的对象大多是巨头企业,业务庞杂,实力雄厚,商业力量巨大,其对反垄断调查的应对能力也较强,他们能够动用金钱、法律等的力量,对政府和媒介公关、制造舆论等。
第三是争议性。反垄断之难还在于存在大量争议、模糊地带,包括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两种主义认识,反垄断法对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的确定,垄断与创新,垄断与竞争等,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去看反垄断都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从社会和行业两个层面反垄断
从社会层面上讲,随着中国反垄断法的完善和反垄断机构的成立,在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背景下,一方面需要继续完善现有的反垄断法规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监管体系。以便改变以往主要靠事前监管的情况,构建既包含事前监管,又包含反垄断(主要是事后)内容的监管框架。
为加强反垄断的威慑力,还应加大对滥用垄断力量行为的处罚。罚款是国内外反垄断常见的措施。除此以外,从国际通行惯例来看,反垄断处罚还有强制分拆或解散,禁止并购或者集中等。
从行业层面上讲,我国互联网的市场化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市场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市场化。基于互联网行业的经济属性和市场结构状况,目前还需沿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方向继续推进市场化发展。总体来说,应放宽市场准入,逐步引入多种形式的竞争,并选择时机合理进行行业重组。
对于垄断企业而言,也应重视自身垄断地位,积极配合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主动走出垄断困境。以腾讯为例,可以通过开放平台与互联互通,逐步降低垄断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