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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否认邮递物品免税新规造成不合理税负

[来源:] 2012-10-08 15:23:30 编辑: 点击:

新京报9月4日报道 邮递个人物品免税额从本月起调整,海关总署昨日表示,按照大多数个人邮递物品适用10%、20%的进口税率计算,收件人需缴的纳税款一般仅在50元-200元之间,从当前群众实际生活水平来看,相关税

新京报9月4日报道 邮递个人物品免税额从本月起调整,海关总署昨日表示,按照大多数个人邮递物品适用10%、20%的进口税率计算,收件人需缴的纳税款一般仅在50元-200元之间,从当前群众实际生活水平来看,相关税收要求是可以承受的。

通过税收杠杆打击逃税

本次自9月1日起实行的新政策,主要是邮递进境物品进口税免税额调整,国际往来个人邮递物品限值仍为1000元,港澳台往来个人邮递物品限值仍为800元,但免税额从之前的500元和400元,调整为50元。超过50元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调整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免税标准不会对正常进境个人物品造成不合理负担,并可实现对不法分子的有力打击,减少逃税‘吃差价’的利润空间,从而维护商品进口和境内销售的正常秩序。”海关总署昨日表示,新规将对逃税的“个人物品”名义进口货物形成打击,通过税收杠杆作用使其不再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又因其属于非正规货物来源渠道,对消费者无法提供相应售后保证,因此将逐步在市场中遭到淘汰。

此外,海关总署昨日重申了代购、网购需要“照章纳税”。

婴儿奶粉每千克纳税20元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今年上半年最受欢迎的10大代购物品中化妆品和奶粉占了大头。

针对奶粉,海关总署昨日特别声明,婴儿奶粉适用10%的进口税税率及200元/千克的完税价格(即每千克纳税20元),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标准适用对象为个人邮递物品,即境外亲友向境内居民赠送的物品;如通过网购、代购等途径购买的商品应适用进出口货物管理规定,除缴纳相应税款外还需提交质检部门签发的通关单、商务部门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按进出口货物规定向海关办理报关。

昨日,记者在淘宝店铺中搜索“奶粉代购”的商家,搜出相关店铺568家。

此外,据海关总署介绍,国内对奶粉代购的巨大需求也引发了国外相关部门的关注。据了解,澳大利亚有关当局近日对中国通报,称当地居民从超市大量购买奶粉后,通过寄递途径零星发往中国,其对有关情况表示担忧,因为这种方式不能保证该国奶粉在其中某个环节或途中不被错误操作,以致危害最终使用者健康。后来当地不得不采取限制个人购买奶粉数量。此外,法国有关当局也通报称,当地有关人士在市场上购买相关商品后,不断通过寄递方式向中国国内销售,法方对此种作法表示担忧。

■ 市场调查

代购奶粉进口仍佯装“个人物品”

昨日,记者从淘宝上数家奶粉商家的调查来看,当前海关总署所明确的代购商品伪装成“个人物品”的形式仍在继续。

奶粉一直是海关通关中20种不予免税的产品之一,也就是说无论之前400元和500元的免税额,还是现在50元的免税额,对于奶粉都不适用,需按实际数量纳税,但这一政策在各地执行存在不一。上海曾对5公斤内奶粉免税,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人士昨日称,奶粉现在没有免税额。重庆之前对8罐内奶粉免税,重庆海关邮局办事处人士昨日表示,现在按50元的免税额收。

记者调查发现,仍有商家将商品伪装成“个人物品”代购。如一家荷兰奶粉代购商在店铺首页挂出通知:“由于海关新政,暂停10公斤邮包直邮,只接5公斤邮包(4-5罐奶粉),所有800克与800克以下奶粉5罐直邮,800克以上奶粉4罐直邮。”

据此计算,如800克每罐,每次邮5罐,买家每次购买的数量就为4千克。如按完税价200元/千克算,总价为800元,刚好没有超1000元限制,仅需按个人物品缴80元税即可。

一家代购澳大利亚奶粉的代购商表示,逃掉就不涨,逃不掉就要涨108元(一箱6罐),价格太高了。该商家每罐产品为900克,如按个人物品缴税,每罐为18元,每箱据此计算为108元。

按货物入关每千克奶粉多缴税34元

重庆海关表示,如果超过限制需要按照货物方式缴税和入关,不仅需要委托给报关公司,且税负更重,不仅要交纳10%的进口税,还有17%的增值税,综合税负要达27%。

如果按照个人物品入关,一千克奶粉仅需要纳税20元,如果按照货物,需要纳税54元,比之前增加了34元。

在新规实施前,如果每罐800克,每箱6罐,按完税价格则为960元,在限制之内,按照个人物品需要纳税96元,且部分地区实行免税。新规定执行后,仍需要缴税96元。但如果按照货物形式报关,那么需要缴税25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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