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望》评论:网购打假的“杀手锏”
[来源:] 2012-10-08 16:23:25 编辑: 点击: 次
(注:凤凰网科技频道基于传递新闻价值之必要,特补发2009年11月20日《瞭望》标题为《网购打假的“杀手锏”》文章,以飨读者。) 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淘宝网”11月18日宣布,将斥资1亿元开展网络购物打假行动,并呼吁广大消费者和厂家企业积极参与进来发现并举报相关行为。作为电子商务的龙头,淘宝高调打假的行动无疑值得肯定。但是,网购“打假”仅仅靠网络交易平台的行业自查自纠是很难彻底清除的,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互联网“虚拟经济”的新特点,研究打击网上售假的“杀手锏”,实现网上网下联动,铲除假货上网的土壤。 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近年来呈现出几何式增长,去年全年交易额就达1200亿元,同比增长128.5%;网购群体已经达到8788万人,占总网民30%左右。今年10月12日,淘宝网单日交易额更是创历史纪录,达到6.26亿元人民币,即在淘宝网上每分钟完成43.47万元的交易。与传统的商业模式相比,具备方便、快捷、实惠等特点的网络购物日益成为主流购物模式之一。但同时,一些不法商贩也利用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交易平台,在网购市场中鱼目混珠,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与现实世界相比,在互联网上打假难度明显增大。一个网络交易平台上往往就聚集了数以千万计的网上卖家和网上店铺,靠工商、质监人员走市场、查假货的传统办法实行网购打假显然行不通;网络交易平台仅仅是个“网络市场”,提供的是交易场所,对交易安全、交易信用等提供保障,但不具备查假、打假的执法权。可以说,网购如何打假,是消费者、网络交易平台、管理部门共同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在互联网诞生之前,假货即已存在。其存在的因素异常复杂,并非网购市场所独有。因此,不能因假货的出现而因噎废食,限制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假货上网,从根源来讲,还是现实社会中假货的制贩、销售屡禁不绝,假货有市场,有生存土壤。因此,打击网络假货不仅要把关注点放到终端销售环节上,还要从制假源头开始打击,实现网上网下的互动,才能取得切实成效。 作为消费者来讲,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拒绝“知假买假”,举报售假的网络卖家和店铺,让假货失去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也应加强行业自律,并及时将有关信息、证据移交执法部门。比如,今年4月,淘宝网建立了保健品准入制,所有在淘宝网上销售的保健品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才能上架销售;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造假分子及其协从者的刑事查处力度,有效解决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对制假售假者威慑力不足的问题。(完)(《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第4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