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寨的解读——快速跟进者,复制者和抄袭者
[来源:] 2012-06-25 15:03:00 编辑:弗雷德·威尔逊 点击: 次
Posner法官最终驳回了苹果对摩托罗
Posner法官最终驳回了苹果对摩托罗拉的专利侵权诉讼,Foss专利公司的Florian Mueller这样评价:
苹果对专利“抄袭”要求索赔是正确的。Posner法官的裁决没有否认这种山寨行为。他只是认为呈现在他面前的这些专利,以及相关的侵权指控和报损,不能构成一项非法的抄袭。
另外一项关于企业孵化器的研究排出了这样一个孵化器排名,前三位是:TechStars, YCombinator和Excelerate Labs。
如果说安卓是iPhone的复制品,那TechStar和Excelerate Labs就是Y Combinator的复制品。我以前写过:我倾向于投资创新者而非复制者,但是那不意味着我否认好的复制品的价值。
好的复制品加剧了竞争并让原创者保持清醒头脑。这些公司也为那些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和创新者一起工作的人提供了机会。
想想看, 那些没有从Y Combinator拿到投资的公司转向TechStar和Excelerate Labs,拿到了投资,做起了生意,为他们的项目创造了价值。多好!
史蒂夫乔布斯和保罗格雷厄姆(YC创始人)是这两个领域的创新者,均因为创新广受好评。创新者也最不能接受复制。CNN对苹果摩托罗拉案有这样的一个评论:
这是个有益的判决,将这种不公平的感觉和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区分开了。史蒂夫乔布斯曾因为这种不公平的感觉威胁发动“核战争”,并告诉他的自传作家“我们的官司就是告诉大家,谷歌剽窃了iPhone,是完完全全地剽窃。”
当我们投资了一个创新者而模仿者冒出来的时候,我也有这种“不公平”感。但是我生气归生气,打官司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创新者还是在不断创新,就像苹果和YC那样,他们依然会做得很好,并享受引领潮流带来的快感。
我们要明白伟大的创新都会被模仿,应对模仿最好的办法就是跳出去,让模仿者无法赶超。浪费时间和金钱在打官司上只能逞一时之快,但最终对谁都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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