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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商价格战涉欺诈的几点看法

[来源:] 2012-09-06 11:44:00 编辑: 点击:

核心观点:消费者不应因丑闻而疏远电商。
1、几年来一直快速发展的中国电商行业也要为此承受重大
核心观点:消费者不应因丑闻而疏远电商。

1、几年来一直快速发展的中国电商行业也要为此承受重大损失,主要是信誉的损失,电商欺诈的丑闻会迅速传播,使原本有可能的新生用户对参与电商交易望而止步。
2、众目睽睽之下的交易更有保障,造假的难度更高,仅凭这一优点,消费者就不应因丑闻而疏远、抛弃电商。
3、丑闻的迅速曝光说明,电商市场比传统市场自我纠错能力更强。
4、发改委处理迅速,但我希望不要只以此效率针对民营为主的电商企业,在面对那些同样民愤极大的由垄断国企涉足的市场丑闻时,也能有同样的雷霆手段,敢于揭盖子,下重手。
5、微博营销失控,这次电商价格大战是个值得仔细研究的MBA案例。

8月中旬打起的“电商价格战”已经引发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据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了解到,发改委价监局近期已经对电商“价格战”展开调查,发改委价监局初步调查认为,价格战过程中,有电商的促销宣传行为涉嫌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
据了解,发改委调查三大电商在“价格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虚构原价即促销价高於原价、没有履行价格承诺以及商家实际有货,但却在网店上显示无货,欺诈消费者。发改委将对此行为依法惩处,但目前还未有具体结论及罚款数额。
轰轰烈烈的电商价格大战居然存在价格欺诈,发改委价监局这一初步调查结果使广大中国电商消费者既惊讶,又落入意料之中。之所以说“惊讶”,是因为对中国电商用户来说,电子商务相较于猫腻多多的传统业态,一向有价格透明、交易公平、质量可靠、服务周全的美誉,但“欺诈认定”打破了这种长期以来的信任感。而意料之中,则是因为上次电商价格战中参与者的不良手段确实过于昭彰,所谓欺诈,不止来自发改委的认定,更是为众目所睹,众口一辞。

警告也好,罚款也好,涉嫌欺诈的电商企业必定会为此付出代价,此为错有应得。只可惜了几年来一直快速发展、形势大好的中国电商行业也要为此承受重大损失,主要是信誉的损失。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电商欺诈的丑闻会迅速传播,使原本有可能的新生用户对参与电商交易望而止步,尤其是固有思维较强的消费者,他们一旦找到拒绝电商的借口,未来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再被打动进入这个市场。
电子商务在中国已经兴起了十多年,这十几年来,电商业者前仆后继,艰难前行,其实最大的努力与投入都是在培育市场、教育消费者,好不容易赢得足量消费者信任,有了一个初具规模并快速发展的市场,如果十年培育之功,最终还是毁于丑闻,那就太令人痛心了!真心希望未来的中国电商业能从此吸取教训,而不是在欺诈泥坑中越陷越深。

平心而论,价格欺诈在中国市场上是一个常见行为,电商业者在价格大战中虽然有错,却并不特别过分,但“民愤”却超乎寻常的大,这当然显示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特别关注,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电商业具有信息透明、价格透明的巨大优点,这使电商市场拥有比传统行业更强的纠错能力、曝丑能力。众目睽睽之下的交易更有保障,造假的难度更高,仅凭这一优点,消费者就不应因丑闻而抛弃电商。
严防电商业重蹈传统业态旧辙,戒除中国企业经营中行之已久的一些坏毛病,为此目的,发改委的严格调查甚至严厉惩处都属必须--这从根本上有利于中国电商业的健康成长。但人们也应注意到,作为一种新生市场力量,中国电商业仍以民企为主,绝大部分仍处于亏损投入阶段,有关部门在惩处错误的同时,亦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不忘爱护与保护。另外,发改委介入电商价格大战,半月既有初步结果,可谓效率与速度并举,我希望有关部门在面对那些同样民愤极大的由垄断国企涉足的市场丑闻时,也能有同样的雷霆手段,敢于揭盖子,下重手。

最后需要一提的是,这次电商价格大战,其导火索其实点燃于某电商大佬的个人微博,而最后酿成丑闻,部分原因还是要归于大佬利用微博进行企业营销的失控,所谓成也微博,败也微博,企业如何利用微博进行合理的宣传与营销?面对这一课题,这次电商价格大战是个值得仔细研究的MBA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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