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榜单经济”
[来源:] 2012-09-13 20:06:00 编辑: 点击: 次
榜单,与其说是一种信息的罗列,到不如
榜单,与其说是一种信息的罗列,到不如说是一门生意,尤其在中国。所以有了“榜单经济”这样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有名词。
榜单的两方是制榜方和企业,而从我个人的角度看,一份榜单最重要的要素或许应该是:
1、概念统一;
2、界限明确;
3、数据样板的容量与真实性。
但我也知道,做到以上3点是难上加难,所以榜单永远不可能完美;榜单公布后,永远有人会认为有的上榜人名过其实,同样也永远有人觉得有未上榜的企业比上榜的更有资格。但无论怎么样,一份榜单能够获得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近一周,关注TMT行业的人可能都注意到了一个关于移动互联网的榜单:
《2011年30家最能赚钱的移动互联公司》——福布斯杂志
上榜公司:
看完榜单后我最直接的反映是别扭;不是嘲笑、不是戏谑、不是尴尬,单纯的是一种十分别扭的感觉。我在微博上也和一些朋友讨论这份榜单,讨论的结果是很多人对我说:“认真你就输了”。或许真的是我“认真”了?但当我看到一个又一个号称“专业”的媒体拿这样一份榜单去大讲特讲的时候,我真想对这些媒体说一声:“亲!你掉沟里了!”。
还是用我上面提及的几个要素来分析下这份榜单:
一、概念统一
榜单题目是:最赚钱的移动互联公司;一个概念需要说明:最赚钱。
最赚钱:是否需要盈利?是否收入大就是最赚钱?
从榜单上看,收入是衡量排名的唯一指标,但我想说的是收入并不等于赚钱;还有一个概念需要界定的是流水也不等于收入。
在这个概念上有歧义的上榜公司有大众点评和力美等广告平台类公司。
大众点评:原文的说法是点评2011年收入过10亿,数据基础是点评团购业务的交易超过10亿,可大家都知道团购业务的流水和收入不是一个概念,100块钱的团购券,财务上算收入只能算扣除掉点评给商家的部分后的纯收入,100块仅仅是流水。
力美、百分通联、VPON、多盟,这4家公司是典型的广告平台类公司,2011年应该是移动广告平台起势的第一年,但也是竞争最激烈的一年;平台方一边抢开发者,一边拼品牌广告。据传有的平台方6折从开发者买渠道,然后低价4折卖给品牌,就这样的模式怎么可能有盈利?
二、界限明确;
移动互联公司:什么是移动互联公司?功能机上的业务算不算?SP算不算?
对于这个概念最大的歧义同样来自点评,点评算移动互联公司么?虽然已经有数据证明目前现在通过移动设备访问点评的用户已经超过PC,但这个就能定义点评是移动互联公司么?如果拿收入算呢?
另外一个争议是关于智能机与功能机的,典型的包括两类:WAP类电商和传统WAP、JAVA手游开发商。WAP类电商的三家代表为爱购、买卖宝、移淘;传统WAP和JAVA手游开发商代表为辉悦天成、掌上明珠、呈天游等几家公司。
虽然现在这些公司已经从非智能平台向智能平台转移,但在2011年时似乎他们的业务重点还都在传统平台上。那么这个概念下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SP算移动互联公司么?恰好在这份榜单上我们看到了拓维,如果拓维在的话,那神州泰岳是不是也应该在?如果再延续下去,那么讯飞是不是也能算这个概念?
三、数据的样本容量与真实性
毋庸置疑的是,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游戏肯定是最先赚钱的细分方向,中国的PC互联网已经走过了这一段路。在30家上榜企业中,偏游戏CP类的公司有9家:银汉、辉悦天成、Haypi、掌上明珠、中国手游集团、拉阔、呈天游、顽石和掌趣;此外再算上游戏相关的斯凯、空中网、木瓜移动、当乐,一共有13家公司也与游戏行业密切相关。但即便如此,很多游戏行业内的人看到这份榜单之后,依然会想问制榜方,“你知道XXX么?”因为游戏行业内还有太多闷头挣钱的公司,没有出现在榜单上。
还有关于真实性,刨除上市公司(斯凯、空中网、拓维信息、网秦、掌趣)之外,其他公司的收入数据有多大水分我想除了企业自身之外没人知道;榜单所有上榜企业的收入最低是5000万人民币,我想2011年收入够这数的公司数量应该远远不止这些……但这个维度的讨论再深入下去也没意义了。
写在之后
回到文章的题目,榜单经济,榜单为的是经济。按理说上榜应该是一件好事情,企业应该多多宣传;但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可以看出,哪些公司是名副其实,而哪些不是。正如不知道是哪位“现代哲人”所说的:“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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