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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时报》:谁给了淘宝免税的权利

[来源:] 2009-06-01 13:28:00 编辑:veryls 点击:

  淘宝宣扬没有网商概念的人在信息时代将难以立足;但没有税法概念的人在任何时代都无法立足。考虑到培育发展中的网络经济,国家可以暂时不向淘宝的卖家严格收税,但淘宝却不能没有税法观念,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这也

  淘宝宣扬没有网商概念的人在信息时代将难以立足;但没有税法概念的人在任何时代都无法立足。考虑到培育发展中的网络经济,国家可以暂时不向淘宝的卖家严格收税,但淘宝却不能没有税法观念,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这也将决定淘宝未来能不能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如果一个人偷税十万,他可能面临两年的刑罚;如果一家企业“逃税”数十亿,它将面临怎样的下场?答案是:它会成为新经济的楷模。今天的淘宝凭借近1000亿的年交易额,成为中国最大的综合卖场,但在淘宝上绝大多数个人商户都是不交税的。不要对此感到奇怪,两千年前庄子就说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凡事要做就要把它做大!

  任何经营行为都要依法纳税,这是税法的基本原则。但今天谁要是主张淘宝商户要缴税,十有八九会被网民的唾沫淹死。因为大家在网上做小生意都不交税,店主就有成本优势,网民也有实惠,从商店中看到的任何东西几乎都能在淘宝上以更低的价格买到,所以大家一致反对向网店征税。

  于是难题出给了国家。如果不向淘宝的商家收税,有违税收公平的原则,那真要像马云描述的变成“全民网商”,大家都把实体店铺关了去网上卖免税商品;如果向淘宝收税,网民又会反对,认为C2C这种商业模式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同时繁荣了经济,呼吁政府不要去限制新经济的活力。政府该怎么办?

  政府的办法是取道中庸,就是原则之下讲变通,变通之中讲原则。为了避免对这个问题的阐释过于复杂,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家企业规定上班不许迟到,但有位员工家里实在住得太远,每天要换三部公交车挤得像烧饼似的来上班,有时免不了迟到。企业该怎么办?如果严肃处理,员工会抱怨不尽人情;如果放任自流,其他员工又会觉得制度不公平。在东方的管理文化中,一般会考虑情感因素,企业会每次都对这位员工的迟到公开批评,但同时未必做出严厉处罚,这就是西方人很难理解的中庸之道。目前政府对淘宝的涉税问题就是采取这种方式:一方面再三强调任何网上交易都必须纳税,另一方面暂时没有采取措施去核查淘宝的交易。

  但中庸的管理有个前提,就是彼此之间要形成默契,企业会原谅上班路远的员工偶尔迟到几次,但员工也要端正态度尽量避免迟到。如果员工觉得自己路远就可以每天堂而皇之的迟到,甚至公开指责企业的管理不人性,中庸的平衡就将被打破,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当政府对淘宝的涉税问题“原则之下讲变通”时,淘宝是否做到了“变通之中讲原则”呢?

  刚刚看了淘宝的高层接受媒体专访,当被问及淘宝如何看待逃税问题时,该人士回答:国家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淘宝不主张向网上卖家收税,这样就可以鼓励很多人网上创业,从而解决社会的就业问题,这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如此回答令人大吃一惊,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每家网站甚至每家企业都可以不向国家交税了,大家都可以说:企业不交税效益就会变得更好,企业效益变好就能多招收员工,帮国家解决就业问题,这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民”,是指全体公民,不是网民,更不是淘宝的网民,淘宝反对向自己的用户征税,认为这是替国家分配公共利益,问题是谁给了它这样的权利?一家企业怎么能将国家的税收局部利益化?

  淘宝的高层一直都在全国讲授网商之道,认为没有网商概念的人在信息时代将难以立足;而我们建议税务部门也应该去淘宝讲讲课,没有税法概念的人在任何时代都无法立足。考虑到培育发展中的网络经济,国家可以暂时不向淘宝的商家严格收税,但淘宝却不能没有税法观念,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这也将决定随着淘宝在社会经济中地位的上升,未来它能不能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http://www.techweb.com.cn/column/2009-06-01/408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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